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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教材费自主结算的说明

作者:浏览:时间:2025-06-23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实施教材费自主结算的说明



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23﹞ 394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教材征订管理及结算工作,简化结算流程,更好的服务学生,做到教材征订、结算规范化、透明化。

我校决定自2025-2026学年起,遵循“按照学生实际领取结算”的原则,学生按照教材采购合同中标折扣价格自主与教材供应商结算学校不再收取教材代办费。

原《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预收校本教材代办费的通知》(厦软综﹝2023﹞18 号),自本说明实行起,同时废止。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11日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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