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级高职学生(三年制)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4-12-24

为进一步满足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依据《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厦软教〔2024〕47 号)和《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厦软教〔2024〕48 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近期将开展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一)2024级三年制在校生,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

(三)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籍)后复学,学生原所学专业(或该专业对应年级)取消的。

(四)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如: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等非在读状态的;

3.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

4.春季高职分类考试中职考生不能跨类转专业;

5.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或违背国家、省、学校相关政策的;

7.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转专业。

二、具体要求

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整体条件制定转入、转出计划数。

(一)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转入专业学生总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2%,原则上接收转专业学生后不增减班级。

(二)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期间,仍须在原专业学习、考试。

三、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按照学生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成绩平均分排名,高分者优先。

流程公示

(一)12月23日-27日前(第17周),二级学院提交《二级学院分专业转入、转出计划表》电子档、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汇总。

(二)12月30日-1月3日(第18周),学生向转出二级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证明,二级学院初核申请材料,并将《二级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汇总。

(三)1月6-8日(第19周),教务处复核学生申请材料。

(四)第19周,学术与教学工作委员会结合学期末成绩排名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第20周,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1周,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到新专业报到。转专业的最终结果以学信网审批为准。


附件:  

1. 二级学院分专业转入、转出计划表

2. 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 二级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

4. 转专业工作流程图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199号

版权所有©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闽ICP备080029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