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6-11-11

院内各单位:

我院将开展2016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符合“双师型”的教师填报《“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及《申请“双师型”教师基本情况表(电子文档)》(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11月22日前送交教务处。

“双师型”教师申请条件如下:

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下同)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软件工程师等;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以上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者,如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一级翻译、技师、高级技师等;

3、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就业指导资格证书;

4、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7、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含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作为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参与者(以获奖证书为准,限五名);

8、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双师素质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9、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并获奖的教师。

教务处

2016年11月11日

点击下载: 2016年双师型教师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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