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6-11-11

院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依据《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厦软院教〔2011〕42号)和《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的补充意见》,学校鼓励各单位和教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开发更多有特色、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程。

一、开课条件

1、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开设的选修课程内容应与任课老师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

2、新开设课程开课前须提交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已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如有修订需重新提交。

3、开课教师须准备相应课程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课件)。

二、课程申报

1、申报时间:11月14日至11月25日。

2、申报流程:

专任教师申请开课: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系部汇总填写《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一览表》→系部将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稿和电子文档)汇总送交教务处。

行政人员及辅导员申请开课: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和《管理人员兼课审批表》→课程审核部门审批:心理健康类—学生处、艺术类—设计艺术系、体育类—体育军事教学部、人文社科类—外语外贸系、计算机科学类—软件工程系、实用技术类—数字传媒系、自然科学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类—经济管理系、校外考试辅导(专升本)—职业发展教研室→行政人员及辅导员将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稿和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

注意事项:申请开课教师开设的课程为新课程,须提交《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大纲》,已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如有修订需重新提交。

3、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需求与教学条件等提出复审意见。经审批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列入《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目录》。

三、课程安排

1、公共选修课第2-13周开课,2课时/周,1门课程可开设2个班级,第14周星期一前提交学生成绩。

2、公共选修课均在多媒体教室上课(除体育类),一般课程限选学生人数不少于60人,体育类课程不少于50人。

3、申报课程应有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加强修养、促进知识渗透、优化知识结构,且能够激发学生兴趣。尽量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适合全院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

教务处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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