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学体育》转修保健课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弱学生包括患有脊髓灰质炎、血液系统疾病、心肺与支气管功能障碍、脊椎问题、各种运动器官炎症等疾病和肢体残疾或缺失、手术后恢复、受伤及其他运动障碍的学生,凭残疾证或一年以内三甲医院医学证明(含医疗证明、诊断书、病例,缺一不可)予以认定。
学生办理大学体育转修保健课后可不参加大学体育(一)、大学体育(二)课程课堂正常运动技能、体能练习和考核,但必须随堂学习,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学习体育保健知识,并进行适度体适能练习,期末参加体育保健知识和体适能考核,成绩根据平时随堂学习表现和期末考核成绩评定。手术后恢复、受伤无法参加大学体育(一)课堂学习和考核的学生,经恢复后可参加大学体育(二)课程课堂学习和考核的,仍须参加大学体育(二)课程正常课堂学习和考核。
凡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学生,一经发现,不予评定成绩。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大学体育转修保健课申请表》,连同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于9月20日(星期二)下午交体育军事教学部(教学楼A-104)审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8959294399)
《大学体育》转修保健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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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转修保健课课程:大学体育(一)( )、大学体育(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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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转修保健课须提供残疾证或一年以内三甲医院医学证明(含医疗证明、诊断书、病例,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