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学分替代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2-09-09

各学院(部):

为做好退役军人学分替代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每学年退伍复学的退役军人。

二、资格认定

退役军人凭《退伍证》予以认定。

三、学分替代课程和成绩评定

退役军人办理学分替代后可不参加大学体育(一)、大学体育(二)、军事课(包括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课堂学习、训练和考核,课程成绩评定为85分,但必须参加每年度全国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根据测试结果评定。

凡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学生,一经发现,三门课程均不予评定成绩,直接重修。

四、办理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学分替代申请表》,连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于9月20日(星期二)下午交至体育军事教学部(教学楼A-104)予以认定,通过认定的同学当场告知结果。(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8959294399)

特此通知。

体育军事教学部

2022年9月9日

附件

退役军人学分替代申请表

申请时间:

姓名

所属学院(部)

性别

学号

年级、专业、班级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申请学分替代课程及服役情况

申请学分替代课程:大学体育(一)( )、大学体育(二)( )、军事课(

服役情况简述:

应征县(市):

《退伍证》编号

服役军兵种:

服役部队:

服役时间:

专业名称或职务:

专业编码:

军(警)衔:

申请人: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联系电话: 名:

所在学院(部)意见

学院(部)负责人签名: 章:

体育军事教学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章:

备注:1.军事课包括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2.申请退役军人学分替代须提供《退伍证》。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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