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排课与调(停)课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2-02-28 14:52:36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调度各项教学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排课管理( 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

     教学任务是指学院每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2-13周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向系部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各系部认真审核,若需修改或调整教学计划的系部及教研室,需在本阶段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填写《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并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各系部根据审核后的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和各种相关的教学条件后于第14周填写开课计划表并报教务处审定。

      3、教务处根据各系部审定后的开课计划,安排下一学期的课程,下达教学任务书,形成全院的总课表。

      4、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一般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排课安排等有特殊要求的须事先说明。教学任务书一旦确定,其它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修改。

5、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由教务处安排。

     二、调(停)课管理规定

1、调(停)课是一个涉及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大事,各系部在审批教师调(停)课申请时,应坚持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原则,从严把握,理由不充分者不准随意调(停)课。

2、教师授课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根据校历安排的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缩减授课时数,不得擅自安排调(停)课,如有以上事件,将按照《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节假日、学院运动会等涉及的停课,均以校历规定为准;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停课,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由教务处下发停课通知。

4、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调(停)课时,需填写《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停)课申请表》,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教师本人通知学生,若因教师调课后,未能及时将调课信息告知学生而造成的教学事故,由调课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因病、因事(突发性事件)来不及提出书面报告而确实无法上课需课者,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所属系部,系部作出相应安排并向教务处报备,教师在返校当天补办相关手续。为保证学生的教学时数,教师应在停课结束后3周内完成补课工作,并及时将回执送交教务处和教师所属系部备案,不完成者按《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教学课程表排定后,在开学l-3周内和学期考试的前两周内,不办理调(停)课手续,以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7、一门课程一学期内最多只允许办理两次调(停)课手续,原则上总调(停)课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8、教师申请调(停)课一周以上的,需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调(停)课。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申请调停课流程图u/cms/jwc/201202/28150259a6q5.doc

      2.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停课申请表u/cms/jwc/201202/28150313m750.doc

      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u/cms/jwc/201202/28150324vqii.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