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3-09-10 10:39:20

厦软院教〔2013〕9号
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环节,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提高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和参与专业有关的生产过程、获得与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和技能、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成为适应专业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实用人才。为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的实践教学主要是独立环节的实践教学,包括独立实践周、综合实训及顶岗实习。
二、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实训大纲的要求,安排实训项目、实训场所和实训老师;系部主任是所属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经费由各系部申请,财务处统筹安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纳入年度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第二部分 实践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一、独立实践周要求
1. 每学期安排的1-2周认识岗位、生产见习和生产实习为独立实践周。
2. 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实训大纲要求,合理安排独立实践周的实践项目和教学任务,填报“独立实践周项目安排表”。
3. 为丰富独立实践周活动,实践周可根据各专业教学和学生情况开展如各项技能竞赛或职业资格考证等多种形式活动,明确学生独立实践周的目的、意义、安全、组织纪律等相关事宜。
4. 独立实践周的实训项目均需安排实训指导教师,按专业实训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生产实践、参观以及现场教学。在校内完成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根据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完成指导工作;在校外完成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要求全程参与企业实践指导,并对学生的实践活动做好指导记录(日记)、维护好秩序和纪律,保证学生的安全。
5. 独立实践周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学生须提交与实践教学活动有关的日记或心得体会,独立实践周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及实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二、综合实训
1. 根据专业教学标准,第五学期1-16周为综合实训,主要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训、校企合作实训项目、学生自主联系校外实训项目三种形式,原则上以组织安排校企合作实训项目为主,学生自主联系校外实训项目须严格审批。
2. 各系部成立综合实训指导小组,对各专业具体实训项目进行组织管理,系部主任是所属专业综合实训第一责任人。
3. 任何类型实训项目的每个学生需安排指导老师进行实训安全、实训技能等内容等方面的指导。各系部须填报“综合实训项目安排表”和“学生综合实训情况一览表”。
4. 校外实训项目(校企合作实训项目、学生自主联系校外实训项目)一个实践单位实训学生总数超过20人的,系部必须安排1名带队教师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为确保过程管理效果,各系部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联系和指导的学生数最多不超过30人。
5. 校外指导教师须全程参与学生企业实践指导,对学生的实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并做好指导记录(日记)、维护好秩序和纪律,保证学生的安全;校内指导教师须整理综合实训学生花名册,记录学生的联系电话及实训单位(场所),与校外指导教师密切沟通,与校外实训项目的学生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并填写“指导日志”。
6. 在综合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须重视对学生的过程指导,解决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实训成绩由系部按各专业实训大纲要求进行评定,填报“学生综合实训成绩登记表”。
7. 综合实训过程中系部每月安排实训指导小组巡回检查校外实训项目工作情况,填写“离校实训巡查记录表”;学院教务处每月巡回检查校外项目实训工作情况,并协调解决校企合作实训问题。
三、顶岗实习
1. 根据专业教学标准,第五学期17-18、第六学期1-18周为顶岗实习;各系部须填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一览表”。
2.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并填写不少于30次的“顶岗实习记录”,填报“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3.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详见《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厦软院教〔2012〕29号),各系部组织巡查,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4. 系部组织各专业评审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评审,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成绩评定,学生须填写“毕业设计(作品)”,系部填报“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作品)成绩汇总表”。
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经费管理
一、实践教学质量由系部、教务处、督导室共同进行监控;实践教学环节纳入学院各项督导检查内容。
二、独立实践周、综合实训及顶岗实习由学院、教务处、系部定期派人到学生所在的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单位进行巡视检查,了解实习单位及学生的情况,根据了解的具体情况与学生实践所在企业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实践教学进行有效的整改。
三、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须填写“离校实训申请表”和“顶岗实习申请表”,并签定安全责任承诺书(学校统一制定和发放)和购买保险,安全责任承诺书须有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手续办理完整方可离校;保险由学院统一购买。
四、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按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实施。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按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行办法》(厦软院教〔2012〕4号)执行。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办法》(厦软院教〔2011〕32号)同时废止。
 
附件(均在教务网下载中心):
1. 独立实践周项目安排表
2. 综合实训项目安排表
3. 学生综合实训情况一览表
4. 学生综合实训成绩登记表
5. 离校实训巡查记录表
6. 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一览表
7.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8. 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作品)成绩汇总表
9. 学生毕业设计(作品)
10. 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11. 学生离校实训申请表
12. 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6月13日